你真的清楚什麽是「商品房」?

近年好多港澳人到大灣區買樓置業,總會聽到一些內地房地產術語名詞,比如今次專欄所述的「商品房」;對初次到內地買樓的朋友來說這個詞似是而非,還有很多人誤解了「商品房」就等於住宅;那麼 「商品房」是否就只代表「住宅」嗎?

今天,就讓筆者來為大家解釋一下。

商品房在內地興起於80年代,指由房地產開發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獲得使用權期限為40年、50年、70年開發的地塊而興建的房屋,建成後可用於市場上自由出售,包括住宅、商業、寫字樓、公寓等以及其他建築物,並且能夠辦理《不動產權證書》

簡單來說,商品房就是在市面上交易流通並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的統稱,包括住宅,但並不限於住宅,還包括商業公寓、寫字樓、其它商業等等;

如何區分商品房種類?

最簡單直接的方法,我們可以從房屋的年限來區分,內地規定住宅用地70年,商業用地40年(有特殊50年),綜合用地50年,亦可以從該房屋土地使用性質來區分(即土地用途性質);這些資料均可從發展商公示的五證文件內查詢,五證有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、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、《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》、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》、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》內獲得信息,因按相關規定,房屋性質和土地使用證性質是一致的。

物業的年期是如何計算?

使用期限不論40、50、70年期的, 均是以開發商拿地之後計算。

舉個例:

開發商拿的地是住宅用途,拿地時間為2012年,興建後2014年出售,住宅的使用期限仍以2012年起計70年期。

「公寓」的概念界定較模糊!

市面上好多產品叫公寓,其中有住宅公寓,商業公寓;兩者相似的地方在於展示示範單位時,均「打扮」得似住宅 ;購買者入手前,一定要先搞清楚到底是住宅性質還是商業性質的公寓; 如一心只想買住宅的朋友仔就要更加注意。

內地好多城市的商業公寓暫時不受購買政策(限購)及按揭(限貸)政策制約,商業用途的公寓不管你買多少間,首期都是付總樓價的5成,按揭貸款5成,還款期限最長10年,而住宅/住宅公寓則受相關購買政策及按揭政策制約;住宅/住宅公寓還款期限最長30年。

明確目的後,購買者可按自己的需要而選擇,買之前多了解清楚,避免在買樓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。

正順地產代理:李海文

(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)